四川教師招聘考試:教育法律法規習題
- 時間:
- 2022-03-01 14:51:24
- 作者:
- 曾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教師招聘考試:教育法律法規習題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 )。
A.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B.取消該學生的學籍
C.交由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委員會進行管教
D.交由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進行管教
1.【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于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故A選項正確,BCD表達錯誤,本題答案選擇A。
2.中午放學后,劉敏和幾位同學到學校門口李老師開的餐館里就餐,由于食材變質,劉敏和同學們出現了腹瀉。則對此事件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是( )。
A.李老師 B.學校 C.市場監管局 D.劉敏
2.【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規定: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題干中,李老師在工作職責范圍之外個人開餐館營業,學生就餐時造成的腹瀉事件與學校行為無關。因此,該事故主要由李老師本人來承擔主要責任。故本題答案選擇A。
3.甲學校的康某在取得教師資格,并任教半年后,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康某的教師資格暫不生效
B.康某的教師資格不受影響
C.康某的教師資格由當地有關部門決定是否有效
D.康某應喪失教師資格
3.【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關于教師的資格和任用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題干中康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其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需要被撤銷,故本題選擇D選項。
4.教育法律救濟的途徑是指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請求救濟的渠道和方式,教育法律救濟的主要方式是( )。
A.司法渠道 B.調節渠道 C.行政渠道 D.仲裁渠道
4.【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教育法律救濟的途徑。法律救濟的渠道有四種:行政渠道、司法渠道、仲裁渠道和調解渠道。
選項A,司法渠道又稱訴訟渠道,是指相對人就特定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救濟。
選項B,調解渠道:調解有司法調解、行政調解、民間調解三種形式。
選項C,行政渠道:行政救濟渠道主要有行政申訴和行政復議兩種方式。行政救濟是教育法律救濟的主要方式。
選項D,仲裁渠道與行政、司法渠道不同。仲裁是建立在糾紛雙方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由非國家機關的仲裁機構以平等的第三者身份進行的活動。
題干教育法律救濟的主要方式是行政渠道,選項ABD均與題干不符,排除。因此本題選C。
5.關于學校對未成年學生的職責的描述,正確的是( )。
A.學校沒有法定的監護職責,但有法定的教育保護職責
B.學校沒有法定的監護職責,也沒有法定的教育保護職責
C.學校既有法定的監護職責,也有法定的教育保護職責
D.學校具有法定的監護職責,但沒有法定的教育保護職責
5.【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讀。
學校雖然沒有監護職責,但是學校有法定的教育保護職責。教育保護是我國《教育法》規定的國家和學校對學生人身安全給予保護的制度,包括國家教育保護和學校教育保護。學校的教育保護是指學校作為承擔公共教育職能的社會機構,由我國《教育法》等法律賦予的對在校學生的人身健康給予與學生的年齡相當的關注和照顧。我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均規定學校對學生在教育、管理的同時,負有保護職責。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還專設學校保護一章,對學校給予未成年人的保護加以特別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依法對大中小學、幼兒園的學生管理也做出了具體規定,這是學校履行教育保護職責的依據。
因此,教育保護職責與監護職責是兩個不同的法律范疇,學校沒有法定的監護職責,而有法定的教育保護職責。故本題選A。
6.張老師根據班級學生人數太少的情況,打破傳統課堂講授慣例,進行討論式教學改革。張老師這樣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賦予他的( )。
A.科學研究權 B.教育教學權 C.管理學生權 D.民主管理權
6.【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教師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二章第七條規定以下教師權利:教育教學權、科學研究權、指導評價權、獲取報酬權、民主管理權、進修培訓權。
選項A,科學研究權,指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選項B,教育教學權,指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選項C,管理學生權,指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選項D,民主管理權,指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題干中表述教師在教育教學時進行教學改革,符合教師的教育教學權,故本題選B。
7.某教師提起申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 )內,作出處理。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
7.【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相關知識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教師認為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侵犯其根據本法規定享有的權利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作出處理。
ABC三項均與相關法條不符,故本題選D。
8.教師趙某常常対上課搗亂的學生進行繞操場10圈跑的懲罰,學校雖多次教導,但趙某不以為然,認為自己是為了學生好,仍進行長跑懲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對趙某可以( )。
A.進行停課處置 B.進行行政處罰
C.進行罰款處罰 D.進行行政處分或解聘
8.【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題中該老師體罰學生,經過教育不改,應該處分或者解聘。ABC三項均與相關法條不符,故本題選D。
二、多項選擇題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下列相關做法錯誤的有( )。
A.小冬學習成績不好,家長輔導其做作業時感到很困難
B.小方六歲時因車禍失去雙腿,其母一直對他不離不棄
C.陳某育有一子,二胎出生又是兒子,便把嬰兒遺棄在河邊
D.張某育有一子一女,因家貧只讓兒子上學,女兒一直留在家中干活
1.【答案】CD。解析:本題考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選項A、選項B,監護人履行了相應的監護職責,行為無不當。
選項C,陳某的做法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生存權。
選項D,張某的做法侵犯了其女兒的受教育權。
綜上所述,CD兩項做法錯誤,故本題答案選擇CD。
2.教育法律關系主體被認定為教育法律責任主體,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
A.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B.行為人主觀有過錯
C.有損害事實
D.損害行為必須違法
2.【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查教育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根據違法行為的一般特點可以把教育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
(1)有損害事實的存在
即行為人有侵害教育管理、教學秩序及從事教育教學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客觀事實存在。
(2)損害行為違反教育法律
即行為人實施了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的行為。假若行為人的行為沒有違法,他就不承擔法律責任。行為違法是構成教育法律責任的前提條件,沒有違法行為就沒有法律責任。
(3)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所謂過錯,是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具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的心理狀態。所謂故意的心理狀態,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所謂過失的心理狀態,是指行為人在本應避免危害結果發生時,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而沒有避免,以致發生危害結果。
(4)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
即違法行為是導致損害事實發生的原因,損害事實是違法行為造成的必然結果,二者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必然的聯系。前者決定后者的發生,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結果。因果關系是承擔法律責任的重要條件之一。
因此本題選擇ABCD。
3.我國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不分( )等。
A.財產狀況 B.民族、種族 C.性別、職業 D.宗教信仰
3.【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ABCD均符合題意。故本題選擇ABCD。
以上就是關于四川教師招聘考試:教育法律法規習題的全部內容,如果考生想要了解四川公立學校教師招聘、四川事業單位招聘、四川編制教師招聘等有關四川教師招聘的問題,可以點擊四川教師招聘,或者收藏四川教師資格網(http://www.tcmn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