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教育局 關于學生資助規范管理檢查情況的通報
- 時間:
- 2018-12-21 21:08:37
- 作者:
- 劉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為規范學生資助管理,確保黨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到實處,根據《2018年樂山市學生資助工作要點》工作安排,2018年5月,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成檢查組對市中區、井研縣、峨邊彝族自治縣、峨眉山市部分學校和市直屬(管)中職學校學生資助規范管理情況進行了抽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資助政策落實情況
1.資助對象申請、評審過程公平、公正、公開,并公示無異議后再進行資助,各學段國家資助政策優先落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2.市、縣財政足額落實配套資金,資金發放標準合規,資金撥付及時,結余資金處置合規。除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寄宿生生活補助外,所有資助資金基本實現了統一打卡轉賬到受助學生或監護人的銀行賬號。
3.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專人負責,保證學生個人信息不被泄露,資助系統錄入率有明顯的提高,大部分學校都按要求對學生資助信息進行錄入。
4.資助政策宣傳落實到位,各地各校都通過宣傳欄、印發宣傳資料、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對學生資助政策進行了廣泛宣傳。
5.教育扶貧救助基金使用規范,嚴格按照本地制定的管理辦法進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資金發放。
6.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申請學生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公示和資金發放。
二、存在的問題
1.檔案整理不規范。各地各校都收集了資助檔案,抽查的區縣和學校均未按《樂山市學生資助檔案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統一整理和裝訂歸檔,不利于資助檔案的長期保存、管理。
2.中職學生資助卡使用率參差不齊,在資助系統中對銀行卡信息錄入不夠完善和準確。
3.部分學校公示信息不規范,紙質公示信息沒有經學校所在地區資助主管部門審核和加蓋公章。受助學生公示信息中含有學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家庭住址、銀行卡號等涉及學生個人隱私信息,公示內容出現錯別字等現象。
4.樂山市市中區育賢中等職業學校5月份有184名一、二年級學生到廣東汕頭實訓,未經當地教育局備案,不符合實習實訓管理相關規定。
5.峨邊彝族自治縣職業高級中學未將中職助學金專用卡發放給受助學生,由班主任統一保管。
6.抽查的中職學校均存在個別學生退學后,學校未及時在學籍系統中進行處理的情況。
7.峨邊彝族自治縣、峨眉山市中職國家助學金因財政資金到位較遲,采用按學期發放,未按照中職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規定執行按月發放。
8.部分區縣和學校未制訂具體的評審辦法或方案,對如何確定資助人數學校未制訂具體實施細則、方案;部分高中學校在國家助學金評定中存在評優不評困的現象。
9.部分區縣制定的教育扶貧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分學段進行定額補助。
10.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和上報不及時。部分區縣和學校未按要求及時錄入、審核和上報學前、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資助管理信息系統,部分區縣未在規定時間內對每月中職學生資助情況在中職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審核和公示;中職考勤上報不及時。
三、整改要求
各區縣(學校)要對照此次檢查中存在的問題,查漏補缺,認真整改,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狠抓資金落實和監督檢查,把學生資助工作做細、做實、做規范。
1.各區縣和學校要加強資助檔案的收集和整理,落實專人,按照《樂山市學生資助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分項分類將所有學生資助檔案歸檔。
2.按照相關規定,學校統一為符合資助條件的中職學生辦理中職資助卡,并完善資助系統中學生銀行卡信息。
3.對受助學生公示信息進一步清理,紙質公示信息必須經上級資助主管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方可張貼公示。對涉及學生個人隱私信息的要及時刪除,以免學生信息泄露,給學生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嚴格落實中職學校實習和實訓的相關規定,市中區教育局要對學校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和要求,限期整改。
5.按照《中職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要求,學校要將中職資助專用卡發放給受助學生本人保管,不得由學?;蚶蠋煷?。
6.嚴格按照中職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及時對退學學生學籍情況進行處理。
7.中職助學金發放必須按月發放,對于因財政資金遲遲不到位的情況,區縣教育部門要積極和財政部門溝通銜接,確保上級政策執行到位。
8.各區縣和學校要結合本地(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出臺切實可行的貧困學生認定、資助對象確定等相應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評定過程中不得評優評困,要通過走訪、調查的方式,摸清貧困學生分布情況,建立好貧困學生信息庫,做到資助無遺漏。
9.各區縣要結合本地實際,修改教育扶貧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要根據各學段學生的需求提供救助,不得出現定額補助和普惠性救助,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及時補充教育扶貧救助基金余額,確保有需求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能享受到救助。
10.各區縣要根據《四川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廳辦函〔2018〕43號)要求,在每年春季學期(5月底前)、秋季學期(11月底前)完成學前、義務教育、普通高中資助系統的錄入、審核和上報工作;在每月20日之前完成中職資助的系統審核和公示,中職學生考勤在每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并在當月初及時上報上月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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