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江縣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有關注意事項
- 時間:
- 2019-04-08 16:51:11
- 作者:
- 趙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將符合認定條件的港澳臺人員納入了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受理范圍,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3. 已受聘于我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舉辦的特殊教育學校盲聾啞學生教學輔導工作崗位人員或特殊教育專業畢業人員,具備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核定的殘疾種類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含聽力合并言語殘疾)、言語殘疾之一,可以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4.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應屆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應取得畢業證書。
5.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應當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的,應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合格證書,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6.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小學全科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教師資格和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7.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當年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平江縣教育局受理的教師資格申請人,于4月15日-4月30日到指定體檢醫院平江縣惠民微創醫院體檢,聯系電話:13789021111(何),地址:平江縣天岳大道北525號(平江縣財政局斜對面)。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人,體檢表首頁標明“師范類XX院”。
三、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戶口簿或居住證,應屆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認定系統驗證通過的則無須提交)。
3.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國內高等學校畢業生,不能提供學歷證書原件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要現場審查驗證取得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當年體格檢查合格證明(表格到指定醫院體檢處領取)。
6.《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教師資格網報系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格式要求上傳)。
7.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只能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且須提交就讀學校培養師范生的資質證明、畢業生名冊、入學錄取名冊及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復印件。否則,需要參加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8.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提交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頒發的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網上自行下載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9.提交二張小一寸藍底證件照,與網報系統上傳電子檔照片一致。
四、申請認定程序
1.網上申報
(1)申請人須在本通知規定的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app.jszg.edu.cn,以下簡稱網報系統),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網上申報的時間為:春季批次4月15日—4月30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
(2)申請人網上申報時選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為平江縣教育局。
(3)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合格的申請人確定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相同,各級各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須按照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的原則確定任教學科。
(4)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 息,并上傳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檔照片(規格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內,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2.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地址:平江縣教育局--南(后)棟303室(平江縣教師發展中心 0730-6234937)
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認真核實申請人或相關學校提供的申請材料,當場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書面通知書,不予受理的應詳細注明原因。
3.專家審查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進行認真審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4.頒發證書
認定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春季證書現場領取時間為2019年7月1-10日,也可要求快遞(費用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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