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資格證考試:可以攜帶哪些東西進考場?
- 時間:
- 2018-12-21 16:18:22
- 作者:
- 張老師
- 閱讀:
- 來源:
- 四川教師資格網




需要攜帶的物品:
1.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如“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信息與“居民身份證”上不一致,不得參加考試。入場前須自覺接受監考員核驗和安檢。
2.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進入考場(如2B鉛筆、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等)。
不能攜帶的物品:
嚴禁攜帶書籍、資料、包等物品,以及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手機等),如有違反,將按照作弊處理。(考場內不設置物品存放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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